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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宜大學國際學院   AACA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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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語文教學學程

華語文教學學程

華語文教學學程

為增加學生對華語文之認識,且因應國內外華語文教與學之需求。

1. 本學程須修學分數為20學分 (必修8學分)。

2. 修業年限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。

3. 「語言學概論」科目學生可擇一科系修課,學分數認定以修習一次為限。

4.「英語語言學概論」與「語言學概論」授課內容本質相同,可抵免「語言學概論」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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